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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合同
解除合同
我2009年大学毕业,然后与一家电机厂签订了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3年。上班1年后我感觉我不适应电机厂的工作想辞职,但是,在我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,合同有一个附加条款员工进场后有3个月的培训期,这3个月培训如果员工在本单位上班到合同规定时间是免费的,如果不到合同规定时间,单位将按没月5000元的培训费扣除培训费用合计15000元,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上班就直接上岗了要说实习还可以,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培训课程和教材,请问;单位这样扣培训费合法吗?

谢谢

对于培训,单位应当提供正式发票才能算培训,如果在单位内部,不能说是培训.另有不明,可以电话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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