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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费用包括哪些费用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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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费用,是指在破产程序中,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需要,保证破产程序正常进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总和。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4条和第37条第二款规定,在破产财产分配前,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。破产费用可以随时支付,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,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。因此,清算组在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之前,应当作出破产费用的预算。 破产费用的范围包括:(1)破产财产的管理、变卖、分配所需要的费用;(2)破产案件的受理费;(3)债权人会议费用;(4)催收债务所需费用;(5)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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