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咨询电话:15901471644    邮箱:15901471644@163.com
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
首页  |  律师介绍  |  法制新闻  |  法律文书  |  裁判文书  |  法律法规  |  婚姻纠纷  |  遗产继承  |  合同纠纷  |  劳动争议
房地产  |  人身损害赔偿  |  企业公司事务  |  知识产权  |  物权纠纷  |  刑事辩护  |  行政事务  |  马律师说法  |  股权纠纷
当前位置:人身损害赔偿
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
    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销售者有下列义务?

第一, 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。

第二,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拖,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。

第三, 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、变质的产品。

第四,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。

第五, 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,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。

第六,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、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。

第七, 销售者销售产品,不得掺杂、掺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。

浏览次数:1729
相关文章:
“假一赔十”条款的效力认定
电动车突然失灵,造成我意外伤害
产品生产者有哪些义务?
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
产品质量责任应有哪些赔偿?
产品侵权的时效是多少?
产品有问题 厂家买单
实用查询
北京市律师查询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查询 北京市公证员查询 北京市公证处查询 北京市基层司法所查询 北京市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查询 北京市信用担保公司查询 北京市知识产权鉴定机构查询 裁判文书查询 法律法规查询 公开庭审查询
首 页 | 律师简介 | 联系律师 | 新闻媒体 | 业务范围 | 法律声明
北京马颖秋律师咨询网·版权所有 www.myqlawyer.com
网站备案编号 京ICP备12032077号 公司主要业务:北京离婚律师,北京房产纠纷律师,遗产纠纷律师,婚姻房产纠纷律师,离婚财产分割律师,离婚房产纠纷律师
您是本站第 2808970 位访问者